衛局:市售花生粉黃麴毒素超出標準,民眾不要食用

  • 2007-04-05
 【本報訊】連江縣衛生局針對市售花生製品進行抽驗,檢驗報告昨天出爐,結果花生粉超出黃麴毒素限量2.5倍;衛生局表示,黃麴毒素長期食用將導致肝臟傷害,除了將訪談業者之外,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也再次提醒鄉親購買食品時,不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之食品,以確保自己及家人身體健康。
 衛生局配合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全國食品品質監測計畫」,日前針對市售花生製品進行黃麴毒素抽驗工作,檢體包括有大陸及台灣花生仁、花生糖、花生粉。
 檢驗結果發現,樣品花生粉超出黃麴毒素限量的2.5倍,長期食用將導致肝臟傷害;衛生局表示,檢驗後除了訪談業者外,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案移它縣市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也呼籲,因為黃麴毒素即使經過烹煮也不會消失,所以民眾在選購花生粉及米漿時,應以有品牌且信譽良好廠商的產品為優先考慮,而不要任意購買來源不明、且無完整標示者,剩餘的花生粉也要置放於冰箱內儲存,並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自身及家人的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