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莒記者陳樂團報導】攸關國民健康與消費者權益,連江縣財政局課長李文鵬昨日前往莒光鄉會同當地警政、醫事人員,在轄區內實施非法業者販售菸酒查緝工作,並提醒商家進貨時請勿向非法製造商批貨,更要保留相關單據資料,以保障自身權益。
連江縣政府呼籲鄉親不要觸法自釀私酒,凡未經財政部核發許可執照的菸酒,皆屬私酒,有關合法菸酒業者資料、申請製酒執照程序及菸酒管理法規,可參考財政部國庫署網站菸酒管理資訊網http://www.nta.gov.tw/dbmode93/,連江縣政府網站:www.matsu.gov.tw,電話:(○八三六)二三二八一。
縣府提醒鄉親,依據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產製私菸、私酒未逾一定數量具供自用者,不罰,所稱「一定數量」為(一)產製私菸之成品合計每戶五公斤,(二)產製私酒之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一百公升。
縣府菸酒查緝小組西莒行 再三呼籲勿買賣非法商品
- 2007-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