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連江縣崇法盃羽球聯誼賽比賽說明

  • 2007-06-09
/法務部調查局馬祖調查站提供
 一、比賽用球:採用飛劦全國比賽級用球。
 二、比賽方法:
 1.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新制),21分一局,11分換邊。
 2.視參賽隊數多寡而決定賽制,7隊(含)以上採單敗淘汰制,以下採循環制。
 3.賽程若有衝突時,於前場賽程結束休息五分鐘後繼續出賽。
 4.各隊於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換選手及籤位,選手逾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依球場掛鐘為準)。
 5.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調動場地時,得由競賽組宣佈,請球員務必遵守。
 6.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正式提出抗議至競賽組,以競賽組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
 7.免除冒名頂替糾紛,球員於比賽時,務請攜帶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在學組請攜帶足以證明在學身分之證件,以備查驗,如提不出者,以棄權論;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經查證屬實者,謝絕參加本次活動。
 三、比賽須知:
 1.選手報到:96年6月30日上午8:40起於比賽場地辦理報到手續,並請參加上午9:00開幕式。
 2.比賽時間:9時10分開始比賽。
 3.獎勵:每組報名低於6隊(含)以下者,取前二名;每組報名高於6隊取前3名,凡得獎者,依名次致贈「Fly power」碳纖羽球拍、多功能羽球袋、運動毛巾、羽球等獎品。
 4.其它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