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期間及報名地點方式:
1.九十六年七月至十一月。
2.報名方式:活動網站或電話報名。
二、參加資格與對象:
1.實施期間需拍攝婚紗照並於十一月前完成婚紗照之準新人。
2.由準新人偕同攝影師等工作人員,組成四人以上來馬拍婚紗者。
三、贊助項目:符合上述條件者,每組給予拍攝婚紗贊助費用二萬元,含交通膳宿拍攝等費用,請準備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格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與婚紗公司拍攝合約。
4.拍攝構想。
四、執行流程:
1.先至活動專屬網站或電話報名。
2.填寫申請表格。
3.規劃馬祖拍攝行程。
4.檢附相關文件辦理核銷。
五、核銷流程:
1.提送婚紗作品。
2.檢具人員交通、膳宿或婚紗照費用等收據,未達二萬元者則核實支付。
3.核銷撥款。
六、獎助額度:預定十組新人。
七、其他事項:
1.由本府獎助新人所提供婚紗照本府有使用、發表各種平面或電子媒體報導權利,不另給酬。
2.參加活動新人如有不實填報,本府將取消獎助。
3.如有未盡事宜,本府得隨時修訂。
2007您拍婚紗我付錢—鼓勵新人馬祖拍婚紗活動/連江縣政府觀光局提供
- 2007-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