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土地問題座談會昨天上午召開,律師歸結民眾所提出的問題,與土地的「和平繼續佔有」、測量與繼承最為相關。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馬祖分會昨天上午九時在會址舉辦座談會,由義務律師林永頌等四人專程來馬聽取地區民眾土地爭議,並於會後提供個別諮詢,林永頌歸結民眾所提出的問題,跟「和平繼續佔有」的關係最大。
本縣地政事務所主任洪獻章解釋,法律上的「佔有」,是指一定期間內,排除他人的所有權,自己獨有。
現場許多民眾的爭議在於,戰地政務時期至今,自己在馬祖的土地被某機關、學校、軍營使用,但因為自己全家搬到台灣,或提不出「四鄰證明」,而難以證明自己「持續佔有」那塊地。
土地法規所稱「四鄰證明」,是指兩名以上鄰接土地所有權人證明,中間那塊土地是某人的;洪獻章說,地政事務所在審核「四鄰證明」時已放寬至戶籍在土地所在位置同一村莊的兩人即可。
「和平持續佔有」的規定見於民法七百六十九至七百七十一條,現場許多民眾的困境皆在於跟這三條法規牴觸。
現場民眾的爭議還包括,原土地所有權人過世,如果由繼承人主張所有權,將不符「和平持續佔有」所規定的期間要件,洪獻章說,可以原所有權人的名義循法定程序請求登記。
林永頌還聽取許多土地測量,與因土地問題產生的行政訴訟問題,會後並與三位律師一一和民眾面談,瞭解個別案件,提供法律諮詢。林永頌說,之後會積極拜訪行政、立法機關,將歸納的問題提出,在立法、行政就解決,以免訴訟繁瑣,徒增民眾困擾。
立法委員曹爾忠,地政事務所主任洪獻章、前省府委員林火孟等人也出席座談。
馬祖土地問題座談 法扶會邀專家提供法律諮詢
- 2007-07-17
法扶會昨天舉行馬祖土地問題座談,林永頌律師徵詢各方疑問,加以歸納。(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