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明年起 包裝食品須標示飽和脂肪及反式脂肪量

  • 2007-08-06
 【本報訊】行政院衛生署表示:有關修正「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部分規定,七月十九日已正式公告,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需於脂肪項下加標飽和脂肪及反式脂肪,並自明年一月一日起(以完成製造日期為準)實施,為了健康與商譽,請鄉親、地區食品廠商特別注意。
 隨著健康意識高漲,「反式脂肪」議題逐漸為大家所關切,繼丹麥、加拿大之後,美國也自去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包裝食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衛生署基於保護國人健康考量,隨即著手對完整包裝食品在營養標示中加標反式脂肪的可行性進行多次討論,亦由於飲食中的脂肪攝取具整體性,故決議在原營養標示的脂肪項下同時加標飽和脂肪和反式脂肪兩項,此次增修內容主要定義所指「反式脂肪」係為食用油經部份氫化過程所形成的非共軛式反式脂肪、標示方法及反式脂肪得以「0」標示的條件。
 衛生署為因應此措施,委請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技術研究所開發「無反式脂肪」之烘焙油脂,將陸續辦理輔導國內烘焙業者說明會,除鼓勵業界在油脂加工氫化過程技術面能予以改善,使加工過程中反式脂肪的產生量降至最低,更協助食品業者實務上之執行,以減少產業的衝擊。
 隨著科學實證不斷的提出,反式脂肪對於人體產生危害的事實,已逐漸被證實。
 不過衛生署仍再次呼籲民眾:過多的油脂攝取,一定會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肥胖、癌症等慢性疾病的罹患機率,我們不能單單只注意反式脂肪或飽和脂肪吃了多少,而應該多注意食物的選擇,烹調方式和不要攝取太多的油脂,適量攝取,改變飲食習慣才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