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喜歡喝兩杯的民眾可要小心了!交通部近日原則通過內政部警政署的提案,將酒駕取締標準從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5毫克降至0.15毫克,並提高酒駕罰鍰,增列不服稽查取締逃逸者,重罰九萬且吊銷駕照,因而肇事者,終生不得再考領駕照,可說是重罰,酒客們可要謹慎一點!
交通部日前召開道安委員會議,內政部警政署提案指出,今年前半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1303人,雖比去年同期減少295人,降幅為18.5%,但是酒後駕車占車禍事故死亡的21%,相當於五件死亡事故中就有一件酒後駕車。
警政署因此特別提案,將酒後駕車的罰鍰,從現行的一萬五千至六萬元,提高到三萬至九萬元,並將酒後駕車違規標準,由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降至0.15毫克,但介於每公升0.15毫克至0.25毫克間的處罰比現行罰鍰低,建議罰三千至九千元,以達到酒後不駕車的宣示及嚇阻功能。
警政署也建議修法,對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罰九萬元且吊銷駕照,因而肇事者吊照後還終生不得再考照;而交通部長蔡堆裁示,路政司組立即組專案小組,研議加重酒後駕車相關罰責的修法作業,並召開公聽會取得社會共識。
連江縣警察局表示,夏季期間維持擴大酒測攔檢,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警方特別籲請地區民眾「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以免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者,還要以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處,敬請民眾密切配合。
醉不上道! 交通部祭出重罰,酒測值降至0.15毫克 酒客當心
- 200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