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夏日高溫,加上近日台灣驚傳瓦斯氣爆事件,瓦斯存放安全不可輕忽;針對地區各家戶大量儲存桶裝瓦斯可能導致的危險,連江縣消防局除加強宣導各家戶勿囤積及業者不灌裝逾期瓦斯鋼瓶外,更嚴格查察取締,以達保護合法、取締非法,確保公共安全。
馬祖地區早期因瓦斯儲存量不足,因此各家戶都至少儲存一支以上的瓦斯桶避免「斷炊」,部分商家甚至儲存近十支瓦斯桶,以備不時之需;但隨著台馬間交通的便利,近幾年不僅瓦斯供應無虞匱乏,業者並提高供應頻率,讓各家戶更換瓦斯空桶更為便利。但可能由於習慣使然,部分家戶仍然在家裡儲存多餘的瓦斯桶,易造成逾期鋼瓶仍存放於家中,嚴重造成公共危險,如此,不僅對業者造成負擔,也提高發生危險的可能性。
經連江縣消防局與瓦斯業者研商後,以「提高瓦斯空桶回收價格」、「免費保管瓦斯桶」及加強宣導、取締等方式,鼓勵地區各家戶將多餘的瓦斯空桶回售業者,或請業者代為保管等方案,解決地區民眾囤積瓦斯習慣,也呼籲地區各家戶務必配合,減少瓦斯桶可能發生的潛在危險。
消防局長徐文明表示,為維護地區公共安全,該局將加強宣導及查核,依據消防法令規定,由於瓦斯桶為高危險物品,加上夏日溫度高,各家戶存放瓦斯桶必須有一定的間距,以避免發生危險;消防局近期除了積極宣導以外,並將同步加強查核,希望能減少各家戶瓦斯桶存量。
依消防法規定,液化石油氣備用量供家庭使用者限量為40公斤、營業使用者限量為80公斤,目前地區桶裝瓦斯為20公斤裝,民眾如有超量儲存者,則依消防法第42條規定裁罰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消防局呼籲地區消費者務必配合以上各項措施,對於家裡儲存多餘的瓦斯桶,儘量回售給業者或請業者代為保管,以減少瓦斯桶可能發生的潛在危險及避免遭受罰款。
消防局加強宣導家戶勿囤積瓦斯鋼瓶 確保公共安全
- 200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