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垃圾外運處理 經評估決定

  • 2007-08-20
 【本報訊】針對垃圾外運處理政策,連江縣政府環保局表示,是較佳的選項,並經環保署評估定案。
 環保局表示,馬祖土地狹小,未來垃圾處理用地勢必難尋,故垃圾外運處理是較佳的選項; 垃圾運台處理政策自陳秀華局長到任後即著手評估,經報縣長支持、並列為政見;後經環保署多次派員來馬評估,並報請張國龍前署長親臨馬祖現勘,最後才定案,並指示在垃圾運台處理後對焚化廠做最佳之規劃,故政策之形成必須完成相關之行政程序。
 環保局說,國際上部分先進國家紛紛提出「零廢棄」的觀念後,環保署提出具體措施如下:強制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以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加強資源回收,設置環保科技園區,鼓勵業者整併後進駐園區, 降低土地取得成本,提昇環保技術及二次料價值,推動強制垃圾分類,針對廚餘、巨大垃圾及不可燃垃圾予以有效分類、回收、處理及再利用;強化垃圾清理系統及推動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推動垃圾不進掩埋場,是以未來垃圾資源化處理,才是環保主流;而馬祖南竿焚化廠規模太小,無法發電資源化處理垃圾,運台區域合作處理才是較佳的選擇。
 環保局說,南竿焚化廠係建廠及操作統包方式委外營運,當初即考量設置員額編制,以相同規模之和美焚化廠為例,含廠長19人的團隊,將形成政府龐大人事負擔。故當時即規劃委由民間操作, 才能達到最高效益。並且操作合約自92年至98年止,採保證量方式計價,當垃圾量愈少時每噸處理單價就愈高,目前委外運台處理費用相對較低,必然可節省公帑支出。
 環保局說,由於未來空氣排放標準將愈來愈嚴格,而小型焚化爐汙染防治設備目前已達極限,僅可符合現行之排放標準,未來將難符合新的排放標準,且焚化爐體相關零件已達使用壽命,未來更換必 須投入龐大經費,是非常大之財政負擔。
 環保局說,環保署張前署長指示由環保署與國合會協商,援助需要的邦交國是未來焚化爐妥善處理的選項之一。
 環保局說,由於與焚化廠操作廠商契約未到期,在垃圾運台處理成案前,即與廠商協商,並經廠商同意無條件解約後,才著手發包委託民間清除公司代執行運台,交基隆天外天焚化廠處理。經整體評估相較於在地處理費用尚低許多。環保局籲請想了解垃圾處理相關費用等,可洽該局電話0836-26520轉20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