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區漁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 2007-10-07
 【本報訊】馬祖區漁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凡符合申請之農漁民,應檢附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
 該項獎助學金申請人及其子女之申請資格為: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或農會正會員、漁會甲類會員;並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一十四萬元;申請人為祖父母者,以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一十四萬元核計,但學生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者,以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但已申領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者,不在此限;申請人之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
 祖父母與孫子女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並與該孫子女有共營生活之事實,且於申請表中切結者,祖父母得依規定申請之。該就學獎助學金每學期發放金額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五千元及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申請人應檢附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所需文件請至http://www.coa.gov.tw「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頁資料下載」處擷取或向各基層農(漁)會索取填報。
 申請期限為九十六年九月十六日至九十六年十月十五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資格者,敬請儘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