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澳設置流動攤販 縣府相關會同議員現地會勘

  • 2007-11-23
 縣府多位主管及地方民代前往福澳,討論流動攤販區的初步規劃。(圖/文:邱竟瑋)

 縣府多位主管及地方民代前往福澳,討論流動攤販區的初步規劃。(圖/文:邱竟瑋)

 【本報訊】應民眾陳情,縣府多位一級主管及地方民代,昨天前往南竿福澳,討論設置流動攤販區的初步規劃。
 縣議會副議長陳貴忠、議員曹以標、林貽祥及縣府秘書長王忠銘、建設局長柯木順、技正張壽華、交通局長劉德全皆參與會勘,南竿警察所長陳可榮、鄉公所課長曹祥官、福澳村長林爾平、台灣旅馬同鄉會理事長邱垂旺也到場參加。
 曹以標表示,之前福澳老人活動中心對面停車位的流動攤販,於法不合,但民眾確實有設置流動攤販的需求,因此想透過討論,整合大家意見。
 會勘人員提出兩種方案,第一是在老人活動中心前及對面設置流動攤販,第二是在標語牆對面停車場設攤;秘書長王忠銘強調,設攤不僅要考慮照顧弱勢民眾,也要考慮市容,及後續管理問題。
 老人活動中心周圍設攤,會不會因為接近村口,造成攤販集中,王忠銘要求審慎考量。
 至於,標語牆對面停車場,可以擺十多個以上攤位,也方便集中管理,會勘人員形成初步共識。
 曹以標認為,流動攤販的設置規定,在申請資格、擺攤時間、地點等,都要以多數民眾利益為出發點,當然弱勢民眾的生存也要兼顧。
 最後要在何處擺攤、如何管理,要等縣府進一步討論,及《連江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待經濟部核定公佈實施後,才能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