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 全國增列需用名額475名

  • 2007-12-10
 【本報訊】考試院院會決定,全國九十六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四百七十五名,其中三等考試二百三十名、四等考試一百六十九名、五等考試七十六名。
 考試院表示,九十六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各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前經公告合計二千一百零六名。現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增列需用名額四百七十五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考試共計暫定需用名額二千五百八十一名,三等考試一千三百一十八名、四等考試八百六十五名、五等考試三百九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