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腳步近! 標檢局提醒您 選購玩具禮品安全第一

  • 2007-12-16
 【本報訊】聖誕節腳步近了,因應年底送禮旺季來臨,標準檢驗局馬祖辦事處特別貼心提供安全玩具禮品之選購指南供消費者參考,提醒消費者於購買玩具及使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為兒童選購合適之玩具,並應注意玩具包裝上之標示說明,如:警告標示之安全建議,並以所提供之訊息作為選購指南。
 2.選購玩具時,應注意適用年齡及考慮兒童玩耍玩具之能力、技巧和興趣問題,並應檢視玩具結構是否牢固,如玩偶之眼睛、鼻子、鈕扣或是小汽車飛機之輪胎等玩具潛在之小物件是否不易脫落。
 3.小物件:對於小於三歲的兒童,因具有小物件(約小於五十元硬幣之物件)之玩具可能導致其窒息危險,應避免其玩耍此類玩具。
 4.磁鐵:對於小於六歲之孩童,玩具若含磁鐵或磁鐵碎片則可能被吞食,致窒息或因磁鐵於腸道中彼此吸引而導致腸破孔等重大傷害或死亡意外,具磁鐵之玩具應避免其接觸玩耍。
 5.對於小於八歲之兒童,應避免選購具有鋒利邊緣或尖端之玩具;結構薄且脆的塑膠玩具,易因墜落產生危害尖端而致刺傷兒童皮膚。時常檢查玩具,倘若玩具產生粗糙邊緣或銳利尖端,則應即拋棄。
 6.含化學品之玩具適合於十歲以上兒童,並需在成年人監護下使用,不可吞嚥、吸入氣體、接觸皮膚眼睛,以免危及健康安全。
 7.含有極易燃材料之玩具如絨毛玩具、娃娃的頭髮、鬍鬚、服裝及裝扮玩具之戲服等,易因著火燃燒致意外,應警告兒童於玩耍時,應遠離火源。
 8.玩具煙火於施放時,不可朝向人體發射,不可將煙火置於口袋中。
 9.附有鬆緊帶、細繩、環圈或緞帶,可繫於搖籃、搖床或嬰兒手推車上之玩具,其繩索長度應小於二十二公分,以防止可能纏結孩童頸部造成窒息傷害,並請在成年人監護下使用。
 10.騎乘玩具:由於騎乘玩具、滑板及冰鞋可能因兒童遊戲玩耍時之速度過快而導致摔落致死,提醒消費者注意頭盔及防護用具等裝備應符合尺寸,並正確穿戴,以避免意外發生。
 11.拋射性玩具:對於年紀較大的兒童常玩耍之拋射性玩具,如火箭、標槍及彈弓或飛鏢,如不當地使用此類玩具可能導致嚴重的眼部傷害,此類玩具前端應含有軟木端、橡膠吸盤等軟質材料,以確保其安全性。
 12.充電器和配接器:充電器和配接器可能因短路等因素,造成兒童燒燙傷之危險,另應注意電池充電器上之使用指示說明和警語等注意事項,不同廠牌或新舊電池不要混合使用,以避免電池發熱造成危險,兒童應於成人在場監督下使用。
 13.玩具槍等玩具聲響是否過大,不宜太靠近兒童耳朵玩耍而導致重聽、失聰。
 14.玩具色彩過於奇特鮮豔,表面漆料塗佈不均勻且亦脫落者,重金屬鉛、鉻等易過量,傷害兒童神經系統甚鉅,應提醒兒童玩具勿入口、啃咬、舔舐;時常檢查玩具,若已脫漆,請即丟棄。
 15.消費者一旦打開玩具外盒,尤其是塑膠材質包裝,應立即丟棄,以免成為危險的玩耍物品。外包裝塑膠膜厚度小於0.038mm,仿如保鮮膜,若套於頭部,因緊貼兒童臉頰而致窒息危險。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選購安全玩具時,應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再行購買,對於商品資訊及標示不明的玩具不宜貿然購買,以保護自身的消費權益;另該局提醒消費者使用前請詳細閱讀中文標示,特別是「使用方法」、「注意事項」、「警語」、「適用年齡」等資訊,適於年齡較大兒童之玩具,應避免年幼之弟妹或鄰居友人接觸;教導兒童正確使用玩具,養成玩耍後收拾玩具、常洗手、玩具不入口等良好衛生習慣,以確保兒童之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