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購買汽機車不得列入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核銷範圍

  • 2008-01-12
 【本報訊】國民旅遊卡的休假補助可不能天南地北隨便買,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今年起,購買汽、機車,均不得列入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核銷範圍;縣府敬請地區公務同仁密切注意。
 公務人員休假補助,過去多年向來被公務人員視為「實質補助」,只要憑發票就可以報核銷領補助;後來經過公務部門調整實施辦法,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大力推展國內旅遊,推出所謂「國民旅遊卡」,公務人員須在非假日,且限制在交通、食宿及各特約商店內連續消費才有效,雖然對公務人員來說不便,但對國內旅遊、特產業確實有幫助。
 人事行政局表示,交通部觀光局於觀光地區及形象商圈、商店街等佈設之汽、機車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是考量公務人員休假外出旅遊,或有租賃及維修汽、機車之需要,但購買汽、機車,與政府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之宗旨不合,此故,自今年起,購買汽、機車將不得列入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核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