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農曆春節將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呼籲鄉親及小三通旅客,請遵守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馬祖相關規定,加速通關時效,並避免造成個人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提醒入境馬祖地區的旅客及本地鄉親配合相關的動植物檢疫檢查規定:
一、大陸所生產之農畜產品,如生鮮蔬菜、水果、豆類及種子、活動物、蛋(無論生、熟)、禽畜肉類(無論生、熟)及含肉加工產品(如含肉月餅、肉乾、燕皮、火腿、福州丸及含肉調理包等)均不可攜帶入境。
二、返台時不可攜帶大陸地區生產之任何農畜產品;另連江縣所產動植物及其產品品目清單中,所列之十公斤以下當地所產之熟禽畜產品及植物產品,可直接經由檢疫人員檢查並登錄種類及數量後即可放行。
三、若攜帶之當地所產植物及其產品單項重量大於十公斤,或郵寄屬於「限旅客攜帶」之植物及其產品(不論數量),均需檢附縣府建設局(或各鄉公所、農會)所核發之「來源地供貨證明書」,或向馬祖檢疫站申請開立「自用聲明書」後,方可輸往台灣地區。
四、欲攜帶或運送犬貓進出馬祖時,應檢附有效之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注射時間在三十天以上,未逾一年),且犬隻需完成寵物登記後,向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請注意,第一次施打狂犬病疫苗之犬貓,應確認是否已滿三個月齡以上方可進行注射。
馬祖檢疫站籲請返台旅客及鄉親詳加留意上述規定,並多利用該站福澳港辦公室及各機場檢疫櫃檯辦理檢查登記工作,將可節省入境通關或返台檢查時間。近年來大陸地區禽流感、狂犬病、口蹄疫等疫情逐漸升高,請鄉親切勿購買或攜入來源不明的農畜產品,以維護馬祖與台灣地區農業安全及個人健康。
若有任何疑問,請來電(電話:0836-22833)或親洽馬祖檢疫站,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馬祖檢疫站敬祝各位鄉親佳節愉快。
馬祖檢疫站提供動植物及產品進出馬祖相關規定
- 200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