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偷渡犯遣返 移民署遣返大陸詐騙集團

  • 2017-09-28
 趕在中秋節前夕,兩岸執行「金門協議」順利交接5名大陸地區偷渡犯予陸方,其中有4位是大陸「祈福黨」成員。(圖/文:曹重偉)

 趕在中秋節前夕,兩岸執行「金門協議」順利交接5名大陸地區偷渡犯予陸方,其中有4位是大陸「祈福黨」成員。(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傳統中秋節即將來臨,內政部移民署趕在佳節來臨前,於27日在南竿福澳港執行偷渡犯遣返作業,在兩岸紅十字會的見證下,順利交接5名大陸地區偷渡犯予陸方,其中有4位是大陸「祈福黨」成員,此次沒有台籍人員遣返,過程相當順利。
 昨天遣返作業循「兩馬」小三通路線,由陸方租用專船「安麒輪」並懸掛紅十字會旗幟,經我方租用民船至兩岸海域中線引導進入馬祖福澳港。雙方人員依循人道及安全的原則,由兩岸紅十字會於交接書上簽名見證下,順利完成人員互遣作業。
 移民署指出,這次遣返作業之5名偷渡犯中共有4名為祈福黨成員,其中1名為105年9月初自大陸福建沿海搭船至基隆港口偷渡上岸的李○珍,其同黨已於前次之遣返作業中返陸;另外3名祈福黨成員林○文、簡○晶及李○云,其手法均為訛騙受害人,以其家人可能遇劫,他們可為其消災解難等語,誘使被害人將現金、首飾等包在舊報紙裡,再由其他成員趁機以紙盒、礦泉水等物掉包。4人均經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詐欺取財罪判決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移由內政部移民署於昨日依「金門協議」交由陸方遣返回陸。
 兩岸偷渡犯之遣接返,歷年來均依「金門協議」由雙方主管部門在海峽兩岸紅十字會之見證下執行;民國79年,兩岸透過紅十字會簽訂「金門協議」,是兩岸間最具歷史性代表之協議,移民署秉持人道精神和保障兩岸人民權益,持續執行本協議,同時深化兩岸事務性之聯繫與合作。
 見證此次遣返的雙方人員包括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處長陳奕莉,資深專員李純香,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連江縣支會會長曹爾忠、副會長曹金財、理事陳瑄健、總幹事陳其平、聯絡人曹雅慧,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副組長林貽俊、連江地區行政中心召集人陳仁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科員林怡雯。對岸來馬見證主要成員包括邊防總隊司令部副參謀長楊振亮、副參謀長黃嵩、邊管處處長孔博、邊管處參謀丁生輝、邊管處參謀李劍虯、情偵處處長魏智興、情偵處教導員林偉、情偵處教導員梁清、警務處參謀陳俊毅,福州邊防支隊參謀長姚劍青、科長林章鏗、福州邊檢站副站長劉舒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絡部幹部張博、福建省紅十字會秘書長張建林、福建省紅十字會幹部黃超陽、省台辦沿海及三通處調研員陳建萍、省台辦秘書處幹部李晨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