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幸儒報導】連江縣莒光鄉民代表會第十二屆第八次臨時會,審議通過「連江縣莒光鄉婚紗攝影補助實施要點草案」,新人設籍莒光連續滿三年或設籍時間經累積滿十年;並於結婚登記日前後一年內於本鄉境內完成婚紗拍攝者,即取得具領資格,每對可獲得最高新臺幣六萬元的婚紗攝影補助。
莒光鄉民代表會第十二屆第八次臨時會,12日研議連江縣莒光鄉婚紗攝影補助實施要點草案。莒光鄉公所鼓勵新人返鄉拍攝婚紗,提升莒光鄉特色景點之能見度與觀光效益,為減輕新人經濟負擔,特制定補助辦法,經莒光鄉民代表會審議通過,其實施要點如下:新人雙方之一方申請時,須連續設籍本鄉滿三年或設籍時間經累積滿十年;並於結婚登記日前後一年內於本鄉境內完成婚紗拍攝者,即取得具領資格;每對符合資格者可獲得最高新臺幣六萬元的婚紗攝影補助;補助申請期間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東、西莒各3 個名額,每年補助名額合計六名。符合補助條件者應檢具申請書、戶籍謄本(應記載詳細記事)、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封面影本向鄉公所民政課申請,民政課受理申請後,就申請人所附各項文件予以審查,審核結果將另予函復。
鄉公所表示,申請人於婚紗拍攝完成後,檢附下列文件向鄉公所申請撥付補助款:1、消費明細表暨領據,並附正本收據或發票(未達補助額度者,依實際支付金額補助)、2、於莒光鄉拍攝之精修婚紗作品(十張電子圖檔),並公開於社群網站、3、登記結婚後之戶籍謄本(應記載詳細記事)、4、與專業婚紗公司或攝影人士簽訂拍攝合約影本,於當年度辦理請款核銷,逾期視為放棄請領。其他詳細相關細則,將另行公告,如有疑問請洽莒光鄉公所民政課課詢問。
莒光「婚紗攝影」補助上路 每對最高6萬元
- 2026-08-13
莒光鄉民代表會第12屆第8次臨時會通過「連江縣莒光鄉婚紗攝影補助實施要點草案」,新人返鄉拍攝婚紗且符合補助條件者,最高可獲得新臺幣六萬元補助。(圖/文:宋幸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