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處理 網友指福澳村嚴重違規停車,民眾大剌剌停在馬路中間

  • 2017-09-29
 超狂停車!一位網友「怒」在馬上處理發表貼文,指福澳村有民眾嚴重違規停車,就大剌剌停在馬路正中間,而且車內無人;縣警局歡迎隨時致電該局勤務指揮中心,將立即派員查處,檢舉專線:0836-22421。(圖:網友提供)

 超狂停車!一位網友「怒」在馬上處理發表貼文,指福澳村有民眾嚴重違規停車,就大剌剌停在馬路正中間,而且車內無人;縣警局歡迎隨時致電該局勤務指揮中心,將立即派員查處,檢舉專線:0836-22421。(圖:網友提供)

 【記者曹重偉報導】超狂停車!就停在馬路中間,一位網友「怒」在馬上處理發表貼文,指福澳村有民眾嚴重違規停車,就大剌剌停在馬路正中間,而且車內無人;縣警局獲報後回覆指出,員警到場取締時該車已自行駛離,歡迎隨時致電該局勤務指揮中心,將立即派員查處,檢舉專線:0836-22421。
 馬上處理昨天出現一起超狂停車,原PO很諷刺地說「我就停在馬路中間,怎樣」!其他網友「狂」說,這哪位人家啊666666666!「我就是就是狂!」 說,如果不是車子故障,敢把馬路當作自家停車場,那還真是狂,應該公布車牌才是,這樣我們也能好好請教他如何辦到的。
 連江縣警察局昨天也就查處情形提出說明,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所示,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時,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此案違規停車情形,該局於接獲通報時已請南竿警察所前往取締,惟線上巡邏員警到達現場時,該車已自行駛離,該局日後將加強該路段勸導取締作為,如有發現相關違規情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等相關規定製單舉發。
 縣警局也建請網友提供此案違規相片(車牌)、拍攝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資訊,以電子信箱或郵寄等方式向警察局提出檢舉(需具名及提供真實聯繫方式),若所附相片違規停車事實明確,將據實製單舉發,日後如發現該路段有違規停車情形時,亦可拍照並詳述違規時間及地點向警方提出檢舉,共同維護本縣行車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