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自然人憑證97年度到期者,可辦理展期三年

  • 2008-02-24
 【本報訊】自然人憑證到期了嗎?縣府民政局表示,依內政部作業規範及便民措施,凡民眾所持有之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於今年九十七年度到期者,可辦理展期三年!
 內政部自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起,開始正式核發自然人憑證,並依「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憑證政策」規定憑證效期為五年。因此,自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起,將陸續出現五年有效期限屆滿情形。
 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升便民服務,內政部已於今年一月二日奉行政院核定,自然人憑證於今年度陸續到期者,可辦理展期三年。辦理方式為效期屆滿前六十天,可上網或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效期屆滿後,三年內只能臨櫃辦理展期。
 民政局表示,自然人憑證的相關展期作業規定,將公告於自然人憑證專屬網站(http://moica.nat.gov.tw),屆時請上網參閱辦理展期,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