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應市售爆竹及玩具的安全隱憂,標準檢驗局馬祖辦事處配合該局加強元宵節爆竹玩具防制措施,日前展開地區各商家的全面清查,除以爆竹類年節應景玩具為主要對象外,也順道進行市售玩具的檢查工作,讓家長買得安心;該處也呼籲地區商家,有任何標示不清或危險玩具請自動下架,以免被查緝到而受重罰,得不償失。
炮聲轟隆慶元宵,燃燈點炮歡樂揚,年節期間小朋友們都很喜歡玩爆竹類的玩具,像是傳統的沖天炮、水鴛鴦等,大人們也因為年節關係,通常是未予以制止,其實已潛藏不少危機。而「開心炮玩具」是近來國小校園流行的新玩意,一小包的鋁箔袋手指用力捏碎,鋁箔袋就會慢慢膨脹,接著瞬間爆炸,但是兒童如果把「開心炮」靠近耳朵旁玩耍,易受驚嚇,恐怕會導致耳膜受損。
經標檢局查驗後,發現該商品主要成分為碳酸氫鈉及檸檬酸,為該局公告之應施玩具檢驗品目,為了解該商品之安全性,一月起發動全面市場購樣檢驗,並於二月發布檢驗結果;近日為因應元宵佳節燃炮慶佳節之習俗,故特別再次發動全面市場清查及購樣,檢驗「重金屬含量」、「中文標示」、「噪音」等項目。
馬祖辦事處表示,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玩具,必須經查驗合格並貼附中文標示(包括商品檢驗標識),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倘商品未具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其逃避檢驗程序之事證確鑿,違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以逃檢查處。為確保兒童使用爆竹類玩具安全,該處也提醒家長於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
2.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再行購買。
3.開心炮玩具適合於10歲以上兒童使用,並需在成年人監護下使用。
4.勿讓嬰幼兒將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
5.勿在室內或靠近眼睛與耳朵處使用。
6.不可朝向人體發射,不可將煙火置於口袋中。
標檢局清查市售兒童玩具 爆竹類為主要對象
- 2008-02-24
標檢局馬祖辦事處進行商家販售玩具清查,以爆竹類玩具為主要對象,也同步進行市售玩具檢查工作。(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