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外界提出地方下水道未來完成後,民眾每戶每月負擔三百元之說法,縣府工務局表示,每人每月約三十元,以一家四口計算約每月一百二十元,況且,目前收費正研擬中,仍需經議會同意;再者,下水道完成,是馬祖生活指標升級。
連江縣政府工務局提出說明如下:
-政府興建汙水下水道工程,其最主要目的是為提供居民優質生活衛生環境,工程利用密閉管線收集各家戶所排出之生活汙水(包含廚房、浴廁及馬桶等排水)至水資源處理中心(汙水處理),再依規範處理程序,處理至符合環保標準後排放入海。
-依使用者付費公平理念,下水道法第26條規定「各下水道用戶按使用自來水及其他用水之用量比例計收」,若參考台灣省及台北市目前使用下水道與用水收費比例,及統計本縣每人每日平均用水二百公升計算,未來本縣正式實施下水道使用收費後,每人每月約需負擔三十元間,換算一戶四口之家,每一家庭約需每月負擔一百二十元。
-目前縣府汙水下水道使用費計算公式與徵收辦法正研擬中,仍需經縣務會議審定後再報請議會同意始可開徵。
工務局說,為維護永續生活環境,提供後代子孫衛生、舒適環境空間,敬請各位鄉親支持配合縣府汙水下水道與各項工程建設。
工務局:汙水下水道使用費每人每月約30元
- 200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