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軍「第四十二屆文藝金像獎」徵選,將從四月一日至十日受理初評收件,歡迎符合資格人員踴躍投稿,展現創作才華。
國防部表示,為紀念「八二三戰役勝利五十週年」,並響應國家文化建設,培育國軍文藝創作人才,國防部今年以「傳承八二三戰役精神,塑建國軍優質形象,建立全民國防共識」為主題,辦理「國軍第四十二屆文藝金像獎」文藝創作徵選,期由優良作品的徵選與推廣,呈現建軍成果,並藉戰鬥與文藝的結合,凝聚國人敬軍、愛國、團結與和諧的共識。
徵選對象凡具現役軍人、各軍事院校在校(員)生、軍中聘僱人員、眷屬、「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及後備軍人身分者(除役者不得參選),均可報名;評選時間初評收件時間訂於九十七年四月一日至十日辦理,入選者將於四月下旬公布名單,複評定於九十七年五月十日至六月十日辦理。
國防部特別提醒,攝影類作品徵選,傳統底片相機及數位相機作品皆可參加,但均屬單張六幅作品(連作不收),不得加色、格放、護貝、拷貝、電腦合成、彩繪、插點、加大檔案,並且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除此之外,在攝影規格上,必須以六百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為主。「初評」審查,請沖洗成5×7吋相片六幅各五張送審,不可使用噴墨式輸出相紙,「複評」決選,請將原作放大為16×20吋六幅,一律以卡紙裝裱,不加框,並同時繳交底片(數位檔光碟)。若底片(數位檔光碟)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底片的母片、數位原始檔光碟者,一律取消資格。
國軍文藝金像獎徵選 十日截止收件
- 200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