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免稅購物商店 目前僅一家申請

  • 2008-06-25
 財政部關政司抵馬舉辦「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說明會」,財政局表示已有商家提出申請,福澳港將有機會設置第一個離島免稅商店。(圖/文:劉秋月)

 財政部關政司抵馬舉辦「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說明會」,財政局表示已有商家提出申請,福澳港將有機會設置第一個離島免稅商店。(圖/文:劉秋月)

 【本報訊】財政部關政司昨天上午假南竿航空站貴賓室舉辦「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說明會」,地區商家及台灣菸酒、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等台灣主要免稅商店代表出席會議;會中縣府財政局課長李文鵬表示,馬祖採全面開放態度,歡迎離島免稅商店商家進駐,與金門、澎湖最大不同,連江縣政府將不收取任何規費及權利金,也不限制家數,第一期時效原則為三年,目前已有一家商家進行申請動作。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業已通過,為輔導業者申設,財政部關政司分赴各離島辦理「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說明會,昨天上午假南竿航空站貴賓室舉辦說明會,由關政司科長羅威麟首先進行簡報,出席單位包括縣府財政局、建設局、基隆港務局、基隆關稅局、南竿航空站、連江縣商會、立委曹爾忠辦公室等,還有目前主要經營機場港口免稅商店的主要代表,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多禮股份有限公司等,另外地區有興趣的商家代表也不少。
 為促進離島之觀光,財政部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授權,於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訂定發布「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明定在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得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後,向海關申請登記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在一定金額或數量範圍內銷售予旅客,並由該旅客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者,免徵相關稅費(關稅、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營業稅率為零)。
 在申設條件部分,「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7及第12條規定,申請核准登記為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者,應具備為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領有海關核發之自用保稅倉庫執照、當地縣(市)主管機關同意、符合海關管理作業需求之電腦處理帳貨設備及能力及二名取得證照之專責人員等相關條件。
 相關細節說明後,在相關討論中有幾項討論相當熱烈,包括機場、港口之提貨及展售設置位置,航站對於權利金的徵收百分比等,都有相當熱烈的討論。由於縣府財政局已表示,縣府採取開放態度,因此將不收取權利金也不限制設置家數,因此對於航空站提貨區及展售點約百分之八權利金之收取,商家也表示要進行相當程度的評估。
 金門免稅商店目前已有昇恆昌進駐,離島免稅商店有案可循,馬祖至今仍未有商家進駐,主要也是因為客流量的難以掌控,再加上保稅倉庫之申請、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自主管理應擔負之成本等,因此縣府希望透過開放的方式,吸引業者進入馬祖市場。而據了解,已有一家商家正在進行申請工作,希望在福澳港設置離島免稅商店。
 至於金門已與高雄關稅局合作辦理「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稅倉庫專責人員講習班」,輔導有意業者獲得證照,縣府財政局向關政司提出協助,關政司表示,可以尋金門例,請基隆關稅局協助,共同辦理講習班。
 財政部關政司表示,相關資料亦可參閱或查詢關政司網站,會後一行人亦在機場及港口實際會勘,是否有理想之提貨區或展銷點設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