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常識有獎徵答又來囉! 7/8前收件

  • 2008-06-30
 【本報訊】連江縣稅捐稽徵處為慶祝九十七年稅務節,特別舉辦稅務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歡迎地區民眾踴躍參加,請將報紙上的題目影印填寫答案,再貼在明信片上,並請務必填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於七月八日前郵寄至南竿清水村139號連江縣稅捐處收,逾期恕不處理;有獎徵答全部答對者才能參加抽獎,該處將於七月十日在稅捐處公開抽獎,中獎者將一律以電話通知至稅捐處領取獎品。
 連江縣稅捐稽徵處九十七年度「稅務問答」租稅宣導通訊有獎徵答
 請詳讀每一道題目,把您認為對的在括號內劃(○)、錯的劃(×),得影印填答在明信片上,每人限寄一份,違者取消資格;題目如下:
 一、( )房屋新建完成後,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以課徵房屋稅。
 二、( )未請領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的房屋,仍要課徵房屋稅。
 三、( )在地區領牌並在地區使用與提出免稅申請的車輛,全部免徵使用牌照稅,但自用小客車排氣量超過2400cc者不在此限。
 四、( )無領有駕駛執照,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納稅人所使用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一輛為限。
 五、( )契稅係對取得不動產產權轉移者,所課徵之稅。
 六、( )不動產買賣,課徵契稅,且納稅義務人為買受人。
 七、( )配偶互相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八、( )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價格、且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免納印花稅。
 九、( )購物消費,應索取統一發票。
 十、( )地價稅繳納期限是每年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