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所七月份巡迴離島服務日程出爐

  • 2008-07-08
 【本報訊】七月巡迴監理服務日程出爐!七月七日東莒、七月八日西莒、七月十六日東引、二十四日及二十五日在北竿,以上九十七年七月巡迴離島既定行程,如果因海象等其他因素影響不克前往,將另行安排並公布日期。
 七月監理巡迴服務,七月七日東莒監理服務,地點於大坪村公所;八日巡迴西莒監理服務,地點於莒光戶政事務所;十六日巡迴東引監理服務,地點於東引舊衛生所;二十四、二十五日巡迴北竿監理服務,地點於北竿老人活動中心。
 以上九十七年七月巡迴離島既定行程,如果因海象等其他因素影響不克前往,將另行安排並公布日期。監理所祝福駕駛朋友行車平安,鄉親如有監理業務上的任何疑問,歡迎逕電(0836)22694詢問,或進入交通部電子公路監理網站www.mvdis.gov.tw以及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網站www.matsu-mv.gov.tw查詢。
 另外,九十七年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於七月一日起開徵,請於七月三十一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因應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依公路法第27條規定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營業車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分季徵收,自用車則於每年七月一次徵收,機車於每二年換發行車執照一次徵收二年。
 九十七年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間為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止,本期開徵筆數為一千八百五十六筆,繳費通知書已於日前全部郵寄車輛所有人,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特別籲請車輛所有人於七月三十一日前繳納。逾期未繳納者,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依規定程序移送強制執行。
 監理所特別呼籲車輛使用人,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者,可儘速在上班時間以電話通知補單,電話:0836-22694,或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補單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