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避免民間租屋發生問題,辦理租賃契約公證最實在!連江地方法院表示,該院受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之業務,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如對公認證相關事宜不明之處,可至該院一樓單一窗口服務中心洽詢,或來電22477轉105查詢,公證處地址:福建連江南竿鄉復興村209號。
很多民眾可能不知道,房屋出租訂立書面契約,只要經過公證之後,對於承租人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押租金等事項,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對雙方權利都可獲得保障,糾紛也可避免,而如何辦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其手續如下:
一、向法院公證處服務台索取公證請求書。
二、請求書的填寫方式:
1.填明請求人即出租人、承租人雙方,(承租人覓有保證人時,填在承租人之後)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號碼及地址。
2.「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欄內,僅須填寫「當事人間訂立房屋租賃契約,請求公證」。
3.「約定逕定強制執行」欄內,分別寫明需要強制執行的標的,如「租賃期滿交還房屋」、「給付房租金及違約金」、「返還押租金」等。
4.最後由請求人雙方簽名蓋章,並記明年月日。
三、請求書寫好後,交公證處服務台收件登記,分由公證人辦理。
四、請求人均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親自到場(如有保證人,亦須到場),出租人並要帶房屋權狀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如房屋為共有者,共有人須全體共同出租並到場。請求人如係公司法人請攜帶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負責人身分證、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本項所有證明文件均需攜帶正本,並備影本存卷)
五、請求人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任他人代理,但要提出授權書(須蓋印鑑章)及六個月內之印鑑證明書(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原本一份存卷。(公司法人之代理,請參閱另紙有關代理之單張說明)
六、所需租賃契約書,請求人如有自備至少攜帶三份。
七、依公證法第八十條規定,公證人認為必要時須至房屋所在地實際體驗。
八、應徵公證費為:應徵公證費為租金總額及房屋課稅現值兩者較高者加保證金後依下列費率計算,如附有強制執行之效力請求者再加二分之一:二十萬元以下者一千元、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者二千元、逾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三千元、逾一百萬元至二百萬元者四千元、逾二百萬元至五百萬元者五千元、逾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者六千元;逾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者,其超過一千萬元部分,每一千萬元加收二千元;不滿一千萬元者,按一千萬元計算,逾五千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一千萬元加收一千元;不滿一千萬元者,按一千萬元計算。
連江地院即起受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業務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200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