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鄉土母語福州語補充教材公開甄選 即起受理收件,7/28截止

  • 2008-07-19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為推動縣內鄉土語言教學活動,鼓勵民間學者及學校教師投入鄉土語言福州語的學術與教學研究,特公佈今年度「馬祖鄉土母語福州語補充教材」甄選簡章,採公開甄選方式徵集作品,收件日期自七月十九日起至九十七年七月廿八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歡迎教育學術界先進踴躍參與該出版計畫,如有相關疑問或徵詢事項,請洽中正國中小張秀玲老師聯絡,電話:22196轉408,手機0928-238525。
 「馬祖鄉土母語福州語補充教材」甄選簡章主要內容如下:
 一、甄選對象:曾居住馬祖之個人或在連江縣政府登記有案之團體,其作品與馬祖鄉土母語福州語有關者均可參加甄選。
 二、評選標準:甄選作品內容需以馬祖鄉土母語福州語為主題,且為作者親自創作及無版權糾紛者,其作品無論是否發行皆可。
 三、徵稿類別:作品內容以鄉土教育母語文學為主。
 四、徵稿頁數:全書頁數以200頁以上為原則,字數在25萬字以內為限。(版本不能小於25開本21cm*14.7cm)
 五、相關注意事項:
 1.作品請採用A4規格紙張電腦打字列印或A4稿紙文字稿,作品請勿署名及其他個人資料。
 2.作品一式兩份並加註「馬祖鄉土母語」徵稿字樣,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4號,連江縣鄉土語言推動小組」收。
 3.作者送件時須另附申請書一份,500字左右作品內容概述、作品類別及詳細簡經歷、身分證影印本、連絡電話、地址。
 4.來稿不得抄襲、模仿,如有違反著作權,除取消入選資格外,作者並應負法律責任。
 5.來稿如曾發表於報章雜誌或正在發行者,請著作者事先取得原發表單位書面同意,否則一切版權糾紛自行負責。送件時,請檢附版權確認書一式2份,註明「版權確屬作者所有,同意交由連江縣政府出版,若有版權糾紛,自行負責」並應簽章,註明身分證字號、地址、日期。
 6.入選作者致贈稿酬(依行政院頒標準)。
 7.凡獲贊助出版之作品其版權及著作權屬連江縣政府與原作者雙方共有,得各視需要再版推廣。
 六、評選辦法:由連江縣鄉土教育-馬祖母語福州語補充教材出版審查委員會進行作品評審,送件作品概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