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運動會暨縣運規劃美食園遊會 觀光局8/22前受理報名

  • 2008-08-14
 【本報訊】今年離島運動會暨縣運腳步近了,為配合選手之夜活動進行,主辦單位依往例規劃美食園遊會,增添選手之夜活動內容趣味性,以緩和競爭氣氛及紓解選手緊張情緒,並藉以推廣地區特色美食;即日起至八月廿二日受理地區商家報名園遊會攤位,預定三十攤,逾額者請靜待候補,請將報名表填具完成後,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前往縣府觀光局報名或傳真至23012;預訂時間為十月五日下午四時至十時,地點為南竿鄉介壽廣場;有活動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電話:22384,聯絡人劉德偉。
 選手之夜也是馬祖美食之夜,今年度離島運動會選手之夜,主辦單位規劃設置美食展,攤位須以美食為主題,並推廣地區特色美食;觀光局表示,攤位販售內容,以食品販售為主,其他販售項目為輔,各攤位販售之內容,請於報名表內述明品項、售價及攤位名稱,所販售之品項以不重複為原則,並注意料理安全及環境衛生等相關事項,以使活動順利進行及維護離島觀光美名。
 今年美食展預定設立三十個攤位,每個攤位面積為二公尺見方,提供設施包括帳篷一個、會議桌一張及椅子一張,攤位順序於報名結束後,預訂於九月中旬辦理攤位抽籤作業,逾額者請靜待候補,各申請人最遲應於辦理抽籤作業前提出申請,以利候補作業;相關配合注意事項如下:
 1.申請者須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之一般民眾。
 2.任何一位申請者僅可申請一個攤位,每個攤位至少販售二種品項以上,以增添美食展活動內容。
 3.所有申請以先到先得形式處理,額滿後請以候補處理。
 4.攤位分配由縣府採抽籤方式分配,申請者不得自行選位。
 5.申請者須清晰填寫販售品項及售價以便作審查,所有攤位所販賣的品項以不重複為原則,若有異議由申請者自行協商,縣府僅就協商結果進行審查。
 6.展出期間不得販售下列物品,以維護會場安全:危險物品如刀及斧頭等、仿冒或侵權產品、具賭博性質之遊樂器材。
 7.申請人除自行準備販售所需之設備器材外,並應自行設計攤位佈置及價目表樣式,以吸引人潮前往選購消費。
 8.展出期間發現與申請表格中所填寫品項與實際販售不符,縣府有權立即要求終止其販售活動,並不退還所繳交之報名費。
 9.申請者對所提供的設備(帳篷一頂、會議桌一張及椅子一張)均負保管及維護之責,若有損毀,申請者應照價賠償。
 10.凡因天災、人禍及一切自然災害所造成,引致蒙受人命及財務損失,縣府慨不負責。
 11.若因特殊狀況縮短或變更展出時間所造成之任何損失,縣府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