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天上午福澳港小三通入境檢查時,經海關查獲旅客於隨身小包包中夾藏一隻幼犬,移交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處理,最後遭原船退運。馬祖福澳港口檢查協調中心呼籲,請旅客配合切勿攜帶禁止輸入之檢疫物入境,違者依法辦理。
目前中國大陸為狂犬病等重大疫病之疫區,擅自由大陸攜帶犬隻入境,將遭到退運或銷毀(安樂死),該旅客在得知攜帶活動物入境的危險性及可能受到罰款的情形,決定當天下午由該旅客親自原船帶回馬尾。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在此也呼籲旅客於小三通入境時,不要攜帶蔬菜水果、豆類、種子、薑、蒜、辣椒等、肉類製品、蛋品等農畜產品,經查獲將銷毀,並於今年十月一日起處以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金;而私運活動物、昆蟲等高風險性檢疫物入境者,將視情形可能處以更嚴格的罰責或刑責。
福澳小三通入境夾帶幼犬遭原船退運
- 2008-08-30

馬祖小三通入境旅客攜帶犬隻最終遭原船退運。(圖/文:劉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