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院退輔會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輔導榮民就學獎助學金,即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受理申請,凡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國外學校需教育部認可)就讀之榮民,可於註冊入學後,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申請。
退輔會表示,申請時需附繳費收據正本、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學生證及郵局(或台灣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等資料,以掛號郵寄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二二號退輔會第三處收,逾時不予辦理;相關申請注意事項暨申請表(共四聯),可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查詢及下載,網址為http://www.vac.gov.tw。
退輔會輔導榮民就學獎助學金 即起受理申請
- 2008-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