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2008年環保汽、機車車型排行榜

  • 2008-09-10
 【本報訊】省能源的環保車已成國際潮流!環保署公布2008年環保汽、機車車型排行榜,汽油汽車由Smart 1.0車型奪魁,其他入榜的汽車車型依序為Toyota Prius(Hybrid)1.5、Suzuki SX4 1.6、Nissan Tida 1.6、Toyota Vios 1.5、Toyota Yaris 1.5及Honda Civic 1.8;機車則由光陽 GP 125車型奪魁,其他入榜的機車車型依序為光陽 SR G5 125、山葉 New Vino 50、光陽 JR 100、三陽 RX 110及三陽 悍將 Fighter 125。提供民眾買車時參考。
 環保署表示,環保車評比主要依據車輛排氣汙染與噪音,加上經濟部能源局公布的油耗資料,共同納入評比。這次評比共針對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環保署核發2008年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及噪音合格證明的110款汽油汽車及12款機車,篩選出符合排氣汙染、噪音及油耗等3項篩選標準的7款汽油汽車及6款機車,其中除了3款汽油汽車為進口車外,其餘皆為國產車。
 評比的依據如下:
 一、汽油汽車:排氣中汙染物量須低於美國加州(USA California,目前實施世界最嚴格排氣標準的地區)實施管制的超低汙染車(Super Ultra Low E-mission Vehicle, SULEV)標準值(CO:0.625 g/km;NOx:0.012 g/km);噪音值必須達到臺灣第4期管制標準(加速噪音74分貝、原地噪音96分貝);油耗須達到14.5 km/l,3項指標都符合的車型,再以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一氧化碳(CO)及氮氧化物(NOx)總和進行排序選出前7名。
 二、機車:排氣中汙染物量須符合臺灣96年7月1日實施的第5期排放標準;噪音值必須達到臺灣第4期管制標準(依排氣量不同加速噪音72~80分貝、原地噪音84~94分貝);油耗須符合排氣量50∼100cc之機車油耗標準42.0 km/l,最後再以碳氫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及氮氧化物(NOx)之總和進行排序選出前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