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執行現況/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提供

  • 2008-12-09
 壹、前言:
 行政院於96年4月3日核定的「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鑑計畫-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為連江縣長期照顧體系的建置提供一個絕佳的契機。該計畫宣示的目標為:1.加強照顧服務的發展與普及;2.保障民眾獲得符合個人需求的長照服務,並增進民眾選擇各項服務的權利;3.支持家庭照顧能力及分擔家庭照顧責任;4.建立照顧管理機制,整合各類資源,確保服務提供的效益;5.透過政府的經費補助,以提升民眾使用長照服務的可負擔性;6.確保長照財源的永續維持,政府與民眾共同分擔財務責任。 
 貳、民政局業務執行狀況:
 一、居家服務項目(分為舊制、新制):有關居家服務舊制部份,本縣依據連江縣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辦理(本計畫實施期間自頒布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目前服務提供單位為民政局及衛生局,人數33人;有關居家服務新制(十年長照計劃)現為1人。本縣之困難與限制:補助經費不足(本縣照顧服務員服務費為每小時200元,十年長照計畫僅補助180元;其餘20元則由公益彩券盈餘支應),服務的品質難以提升:目前本縣針對失能老人及身障者提供居家服務之經費來源,僅有連江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惟公益彩券之收益逐年下滑,造成長期照顧服務的補助經費恐有不足之虞,因此亟需中央經費補助,藉以維持本縣長期照顧服務制度。
  二、老人營養餐飲:依據連江縣辦理老人營養午餐送餐服務試辦計畫辦理,目前提供老人營養餐飲服務為縣政府民政局、南竿鄉公所、北竿鄉公所及東引鄉公所,服務人數約為30人,經費來源為縣府自籌(公益彩券盈餘支應),97年度預算編列120萬元,執行率約為85%,本縣所遭遇之困難為內政部僅補助辦理單位設備費,並不補助餐費,故補助經費恐有不足之虞。
  三、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依據連江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輔具借用及歸還辦法辦理,目前提供單位為民政局負責購買部份,衛生局則辦理租借部份,服務人數約為10人,經費來源為縣府自籌,97年度編列預算為20萬元,經費執行狀況為超支,本縣所遭遇之困難為經費不足且無其他財源挹注。
  四、長期照顧機構:依據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成立,目前由連江縣大同之家提供安養服務,現有安養床:16床;養護床:24床;總床數40床,進住率為30%,預計98年7月開始執行長期照顧機構服務業務。
  五、社區關懷據點(非十年長照項目):此一服務目前由津沙村、鐵板村及樂華村三個社區辦理,服務人數為195人,經費來源為內政部專案補助,經費執行率約為90%。
 六、緊急救援連線(非十年長照項目):依據連江縣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服務實施計畫辦理,目前提供單位為民政局委外辦理,服務人數約為13人,經費來源為縣府自籌(公益彩券盈餘支應),97年度預算編列60萬元,執行率約50%。
 七、日間照顧:由於現行資源不足,本縣尚未開辦此一業務項目。
 八、家庭托顧:由於現行資源不足,本縣尚未開辦此一業務項目。
 九、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由於現行資源不足,本縣尚未開辦此一業務項目。 
 參、內政部十年長照計畫補助現況:
 一、有關內政部97年度補助項目僅有居家服務項目(新台幣291萬元:中央補助比率95%;地方負擔比率5%)及交通接送項目(新台幣43萬元),預估97年度居家服務項目執行率應可達70%(97年1-9月居家服務費約120萬元);另交通接送項目因新制案家僅有1人,尚未申請經費補助。
 二、98年度依據十年長照計畫,將全面採用新制,有關居家服務項目即將案家區分為一般戶(政府補助60%;自付40%)、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90%;自付10%)及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但本縣案家一般戶比例約為90%,如自付額高達40%,將使案家負擔加重、申請意願降低,轉而申請外傭,造成居家服務執行之困難。再者,由於照顧服務員收入銳減,亦會導致照顧服務員傾向不簽約,造成居家服務人力短缺之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