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評估漁筏、舢舨兼營娛樂業可行性 馬祖磯釣協會表樂觀其成

  • 2008-12-17
 地區釣友常搭船到近海島礁釣魚,尋求高漁獲及挑戰性。(圖:本報資料室)

 地區釣友常搭船到近海島礁釣魚,尋求高漁獲及挑戰性。(圖:本報資料室)

 【本報訊】縣府建設局將著手調查地區漁筏及舢舨兼營娛樂業的可行性;對此,馬祖磯釣協會表示樂觀其成。
 為促進地區漁業轉型,提高漁民收益,建設局積極了解地區漁筏、舢舨兼營娛樂的可行性,將於近期展開資料蒐集與實地勘察,以作為內部決策與相關自治條例訂定的參考。
 對此,馬祖磯釣協會表示樂觀其成,並期許相關立法工作能周延、完備。
 協會總幹事陳昌瑞指出,開放地區漁筏及舢舨兼營娛樂,對弱勢漁民的生計相當有幫助。因為擁有大船的漁民財力較豐厚,不一定靠漁業維生;但是駕駛舢舨、漁筏的漁民們就相對辛苦;如果能兼營娛樂業,對收入將大有幫助。
 陳昌瑞也說,開放地區漁筏、舢舨兼營娛樂業,符合地區釣友前往沿岸島礁釣魚的現況。當然立法講求周延性,希望相關單位立法時能夠周延、完備,以維護漁民、釣友的安全。
 受限於中央漁業法令,舢舨、漁筏不得經營娛樂漁業,但對於類似潟湖等具有天然屏障的一定水深沿岸海域,兼營娛樂漁業是可行的。縣府建設局將實地了解,考量天然屏障與各種安全條件後,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