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菸害防制法新制即將實施,連江縣衛生局局長劉增應繼莒光行之後,昨率保健課課長陳麗玲專程赴縣議會拜訪議長陳振清,就新制規範進行溝通;議長陳振清表示,他對戒菸是全力支持,所以特別配合新制,指示相關人員宣導及佈告張貼,並設置室外吸菸區;劉增應對陳議長的正面回應及積極態度表示感謝,並隨行提供許多宣傳單、海報及掛牌,希望縣議會能以最高民意機關,發揮帶頭作用,避免訪客及職員因不諳新制而受罰。
為配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衛生局近日是全部出動,除了赴縣屬各單位及各級學校安排菸害防制法及戒菸宣導外,近期也由局長劉增應親自出馬,前往各鄉拜訪;昨天更是訪問地區最高民意機關連江縣議會,受到議長陳振清的熱情歡迎。
劉增應開門見山說出來意,說明菸害防制法再修正後的相關新規定,希望陳議長及全體議員能起帶頭作用,讓訪客及職員知道哪些地方是不能抽菸的,以免觸法,當然最好是直接戒菸;陳振清對衛生局的積極行動表示稱許,也強調自己也是很討厭別人抽菸,所以會全力配合,目前已完成所有告示張貼,並特別設置室外吸菸區,讓癮君子還是可以暫時吞雲吐霧一番;劉增應對陳議長的正面回應及積極態度表示感謝。
衛生局指出,我國菸害防制法在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首次公佈後,在前年七月十一日經過修正,將於今年一月十一日實施新的菸害防制法,各項禁菸的規定及標準都有提高,限制場所也是大幅增加,而且在禁菸場所吸菸,不須再經勸阻就可以告發,可處新台幣二千至一萬元罰款,可說相當嚴格;一般民眾應注意之禁菸場所包括:
一、全面禁菸場所: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
2.圖書室、教室及實驗室、電梯廂內。
3.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
4.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
5.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6.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7.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8.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9.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10.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
11.三人以上共用之場所。
12.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
13.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二、得設吸菸區之場所(非全面禁菸場所):
1.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2.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3.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4.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菸害防制法新制即將上路 衛局動員忙宣導
- 2009-01-08
菸害防制法新制即將實施,衛生局局長劉增應、保健課長陳麗玲專程拜會議長陳振清,希望縣議會以最高民意機關發揮帶頭作用。(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