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期1、2、3,中獎很簡單」抽獎辦法/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提供

  • 2009-03-05
 一、參加活動者,請先至活動網站網頁,依照頁面辦法說明,插入自然人憑證IC卡並輸入 PIN 碼,通過驗證,然後填妥資料並完成活動程序後即可參加抽獎。每張已展期之自然人憑證IC卡僅需登錄一次抽獎資料,即擁有至活動截止日前連續抽獎之機會。
 二、主辦單位於完成公開抽獎程序3日內,將得獎名單公布於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ica.nat.gov.tw)【最新消息】專區,並以電子郵件寄出領獎通知至得獎者信箱中,得獎者請依照領獎通知電子郵件說明,填寫並回覆相關資料。得獎者若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一週內仍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客服中心聯絡,聯絡電話 0800-080-117。
 三、活動參加者得獎贈品限郵寄台、澎、金、馬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含)以上者,需列報扣繳憑單。請得獎人依通知於領獎時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乃完成領獎程序。所得申報扣繳憑單將於年底時寄送予得獎人。得獎者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核對領獎身分用,不予退還。(為保障得獎人資料安全,如須傳真身分證影本時,請於影本上註記「僅供自然人憑證推廣活動領獎核對身分用」。)
 四、如有以下情形主辦單位直接視為喪失領獎權利,不另行通知:
 1.未能依規定完成領獎程序。
 2.逾期未收到網頁登錄身分資料。
 3.登錄身分資料不正確或不符合者。
 五、為維護參加者得獎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外掛程式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一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得獎者資格。如情節重大時,為符合公平原則,主辦單位將終止本活動之進行。
 六、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或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七、主辦單位保留贈品及中獎資格審核最終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內政部將隨時公佈於本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ica.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