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馬空運關場後開場及加併班之班機運作機制」草案

  • 2009-03-24
 一、前言(略)
 二、班機數和航班時刻排訂機制:
 1、班機數:
 排定三架飛機固定飛行台馬航線,包括松山至南竿、松山至北竿、台中至南竿及未能開闢之高雄至南竿等航線。
 2、航班時刻:
 由立榮公司、民航局、地區立法委員及連江縣政府共同研究後核定辦理,修訂時,亦依以上人員研訂後核定辦理。
 三、航行間班機轉降機制:
 1、班機航行期間任一機場關閉時,採南機北降或北機南降政策,並以原航班作業方式辦理,海陸運交通由立榮航空提出要求、縣府交通局協助調度,如遇南竿與北竿皆關場時,則班機回航。
 2、該航班轉場造成後續航班延誤立榮公司應張貼公告,告知旅客預估延後班機時刻。
 3、台灣已起飛後之轉場班機,依該航班原班機作業模式辦理。
 四、機場關場後班機運作機制:
 1、南竿與北竿遇有一機場關閉另一機場持續開場時:
 (1)在該航班原排訂台北(或台中)起飛時間前三十分鐘(即訂位旅客報到截止時間)仍屬關場,宣布原班機取消,並改以「轉場機」方式作業原排訂時間起飛至另一機場。
 (2)台灣本島原訂位報到之旅客享有直接轉為該「轉場機」之權利,或放棄「轉場機」納入原機場之航班候補機制辦理。
 (3)已安排前項「轉場機」時,對原取消的關場航班將不再補開替代班機,以確保後續航班能準時飛航。
 (4)馬祖機場原班機接獲台灣本島通知改飛「轉場機」後,即刻停止原班機劃位,並統計已劃位願意搭乘加班機人數,作為第一優先搭乘,剩餘人數依南北機場三分之二與三分之一分配,並由北竿機場於確認後十分鐘左右完成候補,餘額供南竿機場候補作業並配合南竿船隻加班調度,以利「轉場機」能準時起飛。
 (5)連江縣政府交通局需配合航空公司協調相關單位,協助解決南北竿間之接駁船班、仍開場機場之航警安檢人力與航站機坪不足問題,以及本案機制衍生之搭機旅客客訴問題。
 2、南竿與北竿兩機場皆為關閉狀態時:
 (1)兩座機場均關場時,依原班機時刻等候開場起飛。
 (2)若僅一座機場開場時,依前項規定辦理。
 五、「加班機」作業及補貼機制:
 1、加班機作業:
 (1)立榮公司將視機場實際滯留人數達56人以上時,由場站主任立即與總公司及相關部門協調可調度之航班情況,於當日適當時段調度加班機,或派遣北竿站夜航加班機或次日早晨南竿加班機。
 (2)有關前述加班機之派遣,需符合班機運作之飛航安全標準與飛航員飛行時數規定。
 (3)連江縣政府交通局需配合航空公司協調相關單位,協助解決南北竿間之接駁船班與場站相關問題。
 2、加班補貼:
 (1)由縣政府與立榮航空共同完成加班機申請表,由縣政府提出需求,立榮航空依當日航班間加班、北竿機場夜航及次日早晨加班之優先順序逐一考量加班。
 (2)加班機往返總人數不及航班原載客量百分之六十五時,並以每季統計一次,於次月提供該加班機艙單及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請款。
 六、松山至南竿機場併班機制:
 當南竿單數航班往返報到人數均不及機位數二分之一時(依劃位報到編號總數),立榮航空於確定當日天候穩定且人數不及二分之一時,得將單數航班併入雙數航班載送,以節省資源,並張貼公告周知。
 七、旅客候補作業機制:
 1、如開場後的表訂班機尚餘空位或加開班機時,即依序受理候補旅客。
 2、受理候補的優先順序,以滯留天數越久越優先之原則辦理。
 3、當日候補的優先順序為:
 (1)經醫院開立之緊急病患(含一人陪同)。
 (2)立榮金卡貴賓。
 (3)當日已報到的旅客。
 (4)當日候補名單的旅客。
 前項小三通或旅行團等訂位報到團體旅客,依報到旅客總人數比例分配各團體候補,不以報到順序辦理。
 4、以上候補名單因機場關場取消均依序保留優先候補權利,持續有效,直到候補唱名超過後開始失效,在前列名單之旅客無須再填候補單。
 5、前一日機場未關場時,應於前一日在該航站表訂末班機結束時受理候補單候補登記,每人限填一位。該提前一日登記候補權利,自次日首班起生效依順序唱名候補,在未唱名超過前均有效保留。但在唱名時未到現場將視同放棄候補登記後續航班權利,需重新依前述作業方式辦理旅客候補登記。
 6、當南(北)機北(南)降時,備降機場之「轉場機」或「加班機」的旅客候補回台機位之分配,以南竿三分之二和北竿三分之一的比例作業。
 八、其他相關作業:
 1、馬祖航線每位旅客之訂位一日限訂一班為原則,如有重複訂位,請旅客決定保留一班,不決定時,則保留第一次訂位航班為原則,連江縣政府並協助宣導馬祖居民勿重複訂位,立榮將再協調改善訂位人員作業方式,以免造成機位資源浪費。
 2、連江縣政府將協調馬祖航空站於機場設置大型電子氣候預測看板,提供旅客即時資訊,並建立海空應變機制。
 3、當天候異常時,立榮公司將在機場劃位櫃檯張貼班機動態公告海報,並隨時更新資訊。
 (連江縣政府交通局提供,電話:0836-2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