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馬祖地區土地總登記推動小組10月間召開第4次會議,由縣府秘書長張龍德主持,局長曹爾元及多位委員與會參與討論;會中主要聽取土地總登記執行成果及討論4項議題,臨時動議也相當熱鬧,委員共提出6項意見,均於會中做成決議。
土地總登記推動小組會中主要討論4項提案,議題1為復興段641地號土地應可歸屬為「公(縣)有土地」,其仍有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6項、馬祖地區土地申請返還實施辦法之適用,民眾得依規定提出申請返還。決議應由馬祖酒廠自行評估有無業務續用需求後,再依相關法令辦理減資繳庫,土地所有權移轉予連江縣,供民眾得依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6項申請已登記公有土地返還。
議題2為本縣前於49年至82年戰地政務期間辦理軍事補償專案計畫,就需徵用之土地發放補償費予原土地使用人。惟今多有民眾就其曾受領軍事徵用補償費後、自認僅係補償地上物而未及土地,應視為「軍事徵用」、適用軍事徵用法及青苗補償法,其並未喪失該土地之所有權;而非同土地徵收條例所稱之「徵收」,經受領補償費後,繼而應登記為公有、需地機關取得土地所有權。今地方法院、行政法院對此類訴訟案,同樣發給原土地使用人徵用補償費後,各院法官見解不一,判決不同。究以「徵用補償費」係僅有地上物而未及土地,抑或比照土地徵收條例,其效力及於土地,民眾經受領補償費後,當然喪失就原土地之管領占有使用權。民眾自不得再行提出申請公有土地返還或總登記,地政機關得據以駁回申請。因徵用補償後之土地多為各行政機關現行用地,對縣政影響甚大。
決議所指涉「軍事徵用補償費」,應依個案調查徵用當時陳奉簽准之公文,就其徵用之目的、徵用期間、俟後是否歸屬為公有土地予以逐一認定;後如遇此類曾受領補償費、復又提出申請之登記案件,仍應請業管單位(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或連江縣政府)提供伊時相關徵用土地之公文、補償費請領清冊等資料,讓地政機關審查時得以佐參,作成正確之行政處分及維護公平正義。
議題3為前次會議曾就民眾送件提出申請未登記土地達30筆以上或申請土地指界測量面積廣達數十萬平方公尺之離譜情事,作成決議:「先柔性勸導主動撤案,如未可則移送檢調偵辦。」惟今有民眾申請件數雖未達上開筆件數,然其於申請案經地政機關審查作成行政處分後,復以提出「預告異議」方式,就其先前重新辦理總登記收件期間未及送件申請之土地,遞送預告異議申請書,請地政機關就該異議地號土地如作成公告處分時,一併通知俾利其後續作為。然此不僅造成案件複雜度增加,糾紛增多,處理速度致而延宕。
決議參酌地政司提供之書面意見,是土地權利關係人應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始符合規定,故議題說明所敘地政法令未有此類規範,亦屬誤解,行政機關本於為民服務立場,自應予受理並妥處函覆。惟類此法未有明確規定之申請事項,行政機關是否須依所請、盡告知義務,增加行政作業負擔、登記案件爭議之複雜度,延宕整體處理速度等,亦為考量項目之一。民眾本應時刻注意地政機關所為之公告行政處分,俾得適時主張異議之權利。參照地政司之意見,民眾如於案件公告期間向地政機關提起正式異議,應依土地法第59條規定檢附異議理由及相關之證明文件;因前項異議而生土地權利爭執時,地政機關得俟公告期滿後移請縣(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辦理調處。
其他重要議題包括因本縣地政機關現就民眾送件申請土地總登記案件,刻正加速審查作業,複丈測量成果亦在趕製中。茲為落實實質審查之需,後就民眾申請指界範圍如與軍方營區用地有競合情事,亟需進一步釐清後俾憑續處。爰建請軍備局遴派專人1名,進駐本縣地政局協助經界釐清。民眾申請總登記或返還案件,經審其占有期間發生競合情形,致使地政機關以其未有持續和平占有使用事實、時效中斷未完成時效據以駁回;然民眾嗣後僅就更改原四鄰證明書所載占有期間後重新送件,而企圖規避先前之占有競合情事。然此類重新送件申請登記、案附土地四鄰證明書是否可認有效。民眾申辦總登記案件,屢因指界重疊糾紛情形嚴重,造成測量成果坵形零碎不整、所指地形範圍畸零,致以申請人未能如願就該土地整筆指界使用;然地政機關先前就此類界址糾紛案件,多以涉及私權爭執未決而依規定予以駁回。惟後為落實還地於民、秉持公平正義原則,並慮及真正所有人權益,復改為逕就民眾測量之成果排除糾紛部分後,經審查無誤後予以公告徵詢異議。未料此舉竟成為國產署提異議之理由,造成申請人心生質疑及不滿,也增加日後調處業務案量及總登記業務整體進度之延宕。建議地政機關於辦理調處時,應將與案無涉、不相干之人士予以排除於會場之外,避免影響會議之進度、干擾雙方意見陳述及委員後續判斷之正確性;又經雙方陳述後應請當事人離場,讓調處委員私下討論、據以作成公平之調處結果並公開宣讀後,請雙方簽名以表同意。又各案調處紀錄之作成,為免斷章取義自應以調處會議當日各案所宣讀之調處結果內容為依據,文字詳實記載為要;並於會後儘速寄發雙方當事人依調處結果續辦。
土地總登記推動小組召開第4次會議 聽取執行成果及討論多項議題
- 2017-11-16
馬祖地區土地總登記推動小組10月間召開第4次會議,由縣府秘書長張龍德主持,局長曹爾元及多位委員與會參與討論;會中主要聽取總登記執行成果及討論多項議題。(圖:連江縣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