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施政報告/報告人:縣長陳雪生

  • 2009-10-15
 (續昨)3、24小時受理民眾陳情案件,稽查勤務計18件,其中告發處分8件,計罰鍰15萬8400元,適時處理汙染事件,解決民怨。
 4、為有效維護海岸環境清潔,購置垃圾桶及設置海岸告示牌,宣導維護海岸環境清潔維護。
 5、辦理公廁清潔維護工作,廢棄營區清理計畫、推動馬祖全民淨灘日計畫及社區淨灘競賽活動計畫,招募社區認養沙灘、澳口之清潔,藉由清潔過程凝聚社區向心力,並達到環保教育之效。
 6、依據空氣汙染防治法,執行營建工地汙染者付費制度,徵收空氣汙染防制費100萬1462元,作為空氣汙染防制專款,以經濟手段,完成環境保護目的。
 7、輔導營建業者加強砂石堆置場管理作業,增購汙染防治設施,設置場區周界圍籬、加強覆蓋砂石物料、維護工區出口道路環境,本(98)年度共計列管37家次,營建工地環保巡查89處次,有效降低營建工地及砂石堆置場周邊汙染。
 8、加強飲用水水質稽查管制:進行本府所屬機關及學校開放空間飲用水設備水質抽驗35處次,不合格者依規定執行行政處分,確保地區居民飲用水的安全。
 十三、人事與政風
 (一)健全機關組織、有效運用人力
 本府業已配合通盤檢討,就本縣行政機關員額總數嚴重不足,所面臨組織修編之困境,數度敦請中央有關機關協助解決本縣員額總數增加事宜,並於近期再召開會議研商,期能及早完成行政程序,以符法制。
 (二)辦理業務委外,提供民間參與:
 為有效降低行政經費支出,活絡民間就業機會,擇符合委外業務,提供開放民間參與,目前馬港招待所、清水福利園區托兒所、傳統建築修繕再利用、介壽公共停車場及公廁清潔維護等均委外辦理。
 (三)照顧身障人員,提供就業機會:
 為配合落實政府立法照顧弱勢族群或團體之德政,並保障身心障礙人員就業權利,本府依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為9人,實際進用12人,超額進用3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