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球員:正式比賽時,下場比賽球員9人,替補球員3人,每局比賽開始時及進行中,外場球員每隊至少要有1人以上,各局休息間可以自由換人(人數不限)。比賽中禁止換人(球員受傷例外)。
二、時間:每局比賽5分鐘(裁判暫停時間除外),每局中間休息2分鐘。比賽開始由主審在中圈執行跳球,並由主審拋球離手時開始計時。比賽結束時,以公開計時器之信號或計時員之信號為準。
三、勝負:以每局結束時,雙方內場剩餘人數為比數。和局時,由雙方內場球員各1人,於中圈跳球後重新比賽,率先將對隊2人擊觸出局者為勝隊。如在延長賽2分鐘內,未能率先將對隊2人擊觸出局時,則以領先隊為勝隊。如仍未能分出勝負時,則再採驟死賽重新跳球,率先將對隊1人擊觸出局者為勝隊。進行延長賽時,外場球員不得生還。
四、出局:身體及附著物被對隊直接擊中而未能接住者、對隊攻擊,守隊2人以上觸球而未能接住時,最先觸球者出局。內場球員被球擊觸後,如隊友補救接球之過程有越區、踩線或犯規,最先觸球者出局。比賽進行中,內場球員不得故意進入外場區(不得故意出局)。
五、社會組新增「女生優勢條款」:外場人員不得攻擊對方內場女生球員,除以下二種情形:
1.對方內場僅剩女生球員時,始得攻擊。
2.外場攻擊球員為女生球員,始得攻擊對方內場女生球員。
而外場女生球員攻擊對方內場人員,不限男女球員,成功時,可生還二人,攻擊成功女生球員及指派任一外場球員生還。
躲避菸害迎向健康躲避球賽規則摘要/連江縣衛生局提供
- 20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