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巨神像依法變更 完成相關程序

  • 2009-10-22
 【本報訊】對於各界關心的馬祖宗教園區媽祖巨神像工程一事,縣府昨天鄭重提出說明指出,主因為得標廠商金億營造未按設計圖以28.8公尺高度來施作,縣府經考量後以在不違法情形下同意辦理變更,現已得完美結果,今年媽祖昇天祭的祭祀大典,也將於十月廿五日在巨神像廣場舉辦,歡迎信眾踴躍參加。
 縣府發佈說明表示,媽祖巨神像籌建之初,因預算經費不足,經媽祖神像籌建委員會意見,以19.9M高度設計規劃;發包後,得標廠商金億營造以28.8M高度施作;由於該工程在行政程序上未能依照常態方式進行,自行將19.9M等比例加大為28.8M之高度,因與契約不符,縣府當時立即下令停工。
 經秘書長王忠銘主持會議研商爭議,原則在不違法情形下同意辦理變更,也強調要在結構安全無慮和不增加經費及工期的原則下,在採購法中找到法源之依據。
 適逢公共工程查核小組來馬查核,亦針對本工程提出多項建議,觀光局為求周延,乃行文公共工程委員會,希望在該案優於前案之前提,並照採購法契約變更相關規定辦理「工程品質不變、完工日期不變及經費不增加」,符合公眾利益暨多數鄉親期待之原則。近日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二次回復,並參據法界意見,由廠商提出申請,並簽奉核定依法變更,現已順利完成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