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第2次住宅補貼10/30起受理申請

  • 2009-10-28
 【本報訊】內政部98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0,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000戶及租金補貼24,000戶,於98年7月15日至98年8月14日受理民眾申請。受理截止後經統計,租金補貼申請戶數已超過計畫辦理戶數,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則尚未達計畫辦理戶數。內政部針對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已於98年9月24日公告98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受理申請期間自98年10月30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或額滿為止。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可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書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或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
 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為最高220萬元,償還期限最長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為最高80萬元,償還期限最長15年,兩種貸款的優惠利率,一般民眾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042%(現為1.077%),具弱勢條件之民眾,優惠利率則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533%(現為0.502%)。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尚有許多名額可供民眾申請,符合申請條件之民眾可把握機會,於受理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