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遏止漁船動力用油流用,漁業署日前重申禁令,強調會同檢、調、警方密切蒐證,台灣已有多起案例查獲,漁民朋友聽信不肖油商,以身試法。
漁船動力用油今年八月三日起擴大補貼,使用無鉛汽油船外機的小型漁船(筏)亦可獲得補貼。由於補貼過的油價遠較於一般油價低廉,而出現不法集團勾結漁民盜賣漁船動力油牟利的事件。
漁業署上週來馬宣導時指出,今年在屏東東港、高雄旗津與嘉義布袋等地均查獲漁民涉嫌盜賣漁油事件。經深入追查,其中屬實的案件為地下油行利誘漁民,使漁民依規定加滿漁船動力用油之後,再抽出給油行盜賣,轉手賣給大型施工機具、大客車等操作人員,獲利可觀。
宣導人員指出,地下油行提供的利潤,每公升通常只高過原補貼油價的數毛至一元,油行轉手卻可以獲利七、八元以上,漁民不但少賺,還要吃官司,划不來。
最好的辦法就是配合政府查緝,杜絕盜賣漁油。同時,漁業署人員透露,在外島地區有出現疑似漁船盜賣漁油給大陸漁民的事件,若屬實,則等於是幫助越界漁民侵害我國海洋資源;有關單位還在積極偵辦中。
漁船動力用油補貼政策遭不法人士牟利 漁業署籲漁民勿以身試法
- 200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