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部公布「99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簡章」,凡符合原住民籍考生類保送資格者,應由學校初審並彙齊應送表冊,於99年3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向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集體通訊報名。另符合離島地區考生類保送資格者,應於98年12月30日前由學校初審後彙齊考生資料報當地縣政府複審,縣政府教育局(處)於99年1月15日前將考生資料彙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彙整後,送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報考「99學年度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之基本資格如下:(一)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及馬祖地區),包括澎湖縣離島、金門縣(含烏坵鄉)與連江縣境內島嶼之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須設籍離島地區至少9年(設籍截止日計算至99.8.31滿9年,得合併計算)。(三)應於離島地區接受並完成國民中學或其附設補習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之教育(含完整國中3年及高中3年,依據教育部94.1.10台中(二)字第0930171895號函解釋)。惟前述第(三)款之規定,於未設置高級中等學校之離島地區學生,得以就讀該離島鄉所屬縣之高級中等學校代之,申請保送設籍時間以戶籍謄本登記為準。
報名該保送甄試之學生,均應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9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另報名該保送甄試之學生選填音樂學系、藝術與設計學系之學生,除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外,應另參加99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所舉辦的術科測驗。考生可逕行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件。
教育部公告99學年度離島及原住民籍高中保送甄試簡章
-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