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菸捐補助民眾健保費,即日起新增排富條款。健保局規定,全家利息所得超過新台幣1萬元、或利息合併股利所得超過2萬元、或申請人投保金額超過2萬5200元者,將不予補助。
健保局估計,現有67萬人獲得菸捐補助健保費,將有16萬7000人因排富條款而排除補助。不過,排富條款適用新受理申請案件,至於實施前取得補助的所有對象都可持續補助滿6個月,之後再排除。
中央健保局承保處副理洪清榮指出,過去發現高薪家庭因扶養眷口達6人以上者、或僅利息所得一項但卻為大額存款者、或申請全年工作收入不多,但健保投保金額卻不低等案例,明顯不是近貧戶卻符合補助資格,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洪清榮說,菸捐補助弱勢民眾繳交健保費,有社會救助的精神,在今年6月實施之初,是參照國民年金法,以申請人最近1年全年家庭總收入為基準,平均全家每人每月未達社政規定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者,每人可以獲得1/2或1/4健保費的補助,當時未設排富條款。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年初三讀通過,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從每包10元提高到20元,根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菸捐提撥4%補助弱勢民眾繳健保費,估計今年提撥8億元。健保局因此訂定「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申請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自付保險費作業要點」,昨天公告增列排富條款。
菸捐補助民眾健保費 即日起新增排富條款
- 200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