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網售藥、粧、醫材,小心違法受罰!連江縣衛生福利局表示,近來接獲不少其他單位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因觸犯相關法令而移請辦理案件。再次呼籲鄉親未具藥商資格,不得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販售化粧品勿宣稱療效及使用誇大不實廣告詞句,未具藥商資格者販售藥品依藥事法規定,將處以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近年因國外旅遊盛行及網拍的便利性,鄉親可能於網路平台拍賣外國商品,倘於拍賣網站販售自國外旅行攜帶回國之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小心已涉違反藥事法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可依藥事法第92條第1項規定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拍賣外國化粧品未依規定刊載中文標示項目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下罰鍰;倘未經許可輸入含藥化粧品,則涉刑責,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鄉親若有身體不舒服,應尋求合格專業醫師,有藥物問題應洽詢藥師,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並且不要刊登、不要販售、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食藥粧產品,以保障個人的食藥安全。未經查驗之個人自國外攜入、網路購買、郵購與代購食藥粧品,不可上網販售或於實體店鋪販售,以免觸法遭罰。
衛福局:私自網售藥、粧、醫材,小心違法受罰
-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