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總統馬英九宣示的「任內杜絕非法監聽」,立法院「通訊監察執行情形調閱委員會」昨天成立,由國民黨團九人、民進黨團五人、無盟黨團一人組成,地區立委曹爾忠也在榜內;曹爾忠表示,他是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主要推手,對於防止非法監聽、保障人民權益研究多時,所以此次入選委員會,會落實監督執行情形,還給民眾免於被監聽,真正的通訊自由。
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不受非法侵害,並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精神在於通訊監察,除為確保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所必要者外,不得為之。而監察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此法通過之後,立法院特別成立「通訊監察執行情形調閱委員會」,國民黨團代表包括林郁方、許舒博、盧秀燕、吳育昇、羅淑蕾、朱鳳芝、紀國棟、林滄敏及曹爾忠,民進黨團代表有李俊毅、柯建銘、高志鵬、葉宜津及管碧玲,無盟推陳福海。
曹爾忠指出,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為我國憲法第十二條所明文保障,而且通訊監察為掌握犯罪證據、追尋人犯、蒐集情報及防止破壞之重要方法,同時對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產生相當多限制。
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之自由、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社會治安,不僅要全面禁止非法監察他人秘密通訊,並對合法監察亦應嚴加規範,始能符合憲法兼顧保障通訊自由與國家社會法益之宗旨。
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明文規定,唯有運用其他手段仍難達偵查目的後,才得使用監聽手段,並應在合法及必要範圍內,選擇適當且損害最少的方法為之,即一般的監聽對象都是有犯法之虞者,必須經過檢察官核准才能進行監聽,且事後依法都要行文告知監聽對象。
立院通訊監察執行情形調閱委員會成立 曹爾忠入選,強調將落實監督執行
- 20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