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仁愛村軍方廢電池山一案,縣府環保局表示,自九十五年發現以來,就每年不斷依法要求聯勤地支部限期改善,年年追蹤列管,另分別針對仁愛村村境內多處土壤及地下水辦理檢測工作,均未發現汙染情形,環保局強調,會在未來年度持續監測該處汙染整治改善工作,指出土壤及水是孕育生命的泉源,基於珍惜保護土壤及地下水,亦會持續積極執行各項土壤及地下水監測及管制工作,以確實維護地區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
有關仁愛村軍方廢電池儲存場汙染案,主管單位縣府環保局特別提出說明,指出該區域於九十五年發現廢電池汙染事件,經該區域土地所屬軍方單位自行挖除土壤及清理廢電池後,環保局於九十五年度規劃連江縣土壤及地下水汙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案,在九十六年四月十日辦理該區域土壤汙染調查工作,並檢測證實土壤汙染,並依照土壤汙染整治法細則第八條於十一月廿八日發文聯勤地支部,限期於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前採取適當措施,使汙染物濃度低於土壤、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
地支部初期提出以生物攝取法,種植非食用高經濟性花卉、苗木等作物,利用植生吸附土壤汙染,期間並由該局人員每月至該汙染處辦理現地巡查改善情形,經該局於九十七年十二月辦理該處土壤驗證工作,發現該處土壤重金屬汙染物質均有下降,但仍未達管制標準內,經該部申請展延自行整治時間,該局於九十八年四月再行驗證結果,發現該處土壤重金屬汙染物質均有下降,但依舊未達管制標準內。
地支部於去年提出更換整治方法,擬改採土壤汙染改善工程方式辦理,經會議討論,環保局於去年八月要求該部於十二月前完成土壤汙染評估調查結果,研提整治工法方向,並限期於九十九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完成汙染整治工作。
環保局表示,此案是每年都在積極追蹤,並於九十八年依據地下水文流向,於該汙染點地下水上下游處,即廢電池山往中興嶺方向、國軍馬祖醫院下方道路旁各設置地下水標準監測井二口及於下方仁愛村聯保廠設置一口一般監測井三點,連成一大三角形區域,長期監測該處汙染,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委請委辦公司亞新工程顧問公司及檢驗機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測監測井地下水,經驗證結果各項檢測數值均符合汙染監測基準未發現汙染情形,證實重金屬汙染僅止於該處土壤層內,並未轉移汙染,地下水亦未受汙染。
另環保局分別於九十五年至九十八年間,分別針對仁愛村村境內包括海濱、兩棲連、仁愛街中、聯保廠、仁愛國小等鄰近地區多處土壤及地下水辦理檢測工作,均未發現汙染情形,強調會於未來年度持續監測該處汙染整治改善工作。
仁愛廢電池山 環保局:持續監測汙染整治改善工作
- 201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