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七月丈夫失蹤的復興村大陸依親人士王愛珍,因病無法工作,積欠五、六十萬元債務,家計陷入困境,期盼各界伸出援手。
王愛珍說,最迫切的需要,是請鄉公所協助申請丈夫的死亡證明,以獲得南竿鄉意外險理賠。
自去年七月十二日,丈夫林永灶失聯開始,王愛珍就獨立負擔家計,不料隨即因為髖關節疾患與坐骨神經痛,需住院診療。目前持續在縣立醫院復建。醫師建議最好開刀,暫時不能做粗重工作。
與丈夫做工維生的王愛珍,去年丈夫疑似落海失蹤,連江縣消防局研判是去採貝,南竿機場附近的攝影機十二日當天上午六時三十分留下他最後的身影,從此下落不明。
王愛珍說,丈夫所有證件都留在家,所以不可能離開馬祖;相關出入境紀錄仍有待查證。
為了償還在台灣桃園的房屋貸款,王愛珍說有標會,今年一月開始還款,每個月需還五、六萬元(新台幣),分十期。獨立扶養的兩子一女皆已成年,從事基層工作。
依現行民法,失蹤要滿七年,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而且要檢察官或失蹤者的利害關係人才能聲請。如果失蹤者年滿八十歲以上,三年即可宣告死亡。如被保險人遇到特殊災難,如地震、火災、水災下落不明,經過一年失蹤期間即可聲請宣告死亡;一旦經法院宣告死亡,辦妥「除戶」登記後,即可備妥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林永灶已經往生,也是家屬遲遲無法獲得理賠的原因。
丈夫失聯 復興村大陸依親人士王愛珍家計陷入困境 期盼各界伸手援助
- 2010-01-13

復建中的王愛珍工作能力有限,也面臨每個月的財務壓力。(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