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我國兵役制度現為徵兵制,其公平性深獲社會肯定,均有賴於各級政府嚴謹辦理各項役政工作,內政部依兵役法第31條及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條之規定,針對直轄市、縣 (市) 政府辦理各該轄區兵役行政、替代役及其有關事務,負有指揮及監督之責。內政部公布98年度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役政業務評比結果,金門、連江成績未臻理想。
為落實役政業務運作順遂,並確保每一個家庭的役男權益,爰於民國96年起建立役政逐級督訪機制,由內政部役政署訂定業務督訪實施計畫。98年度於9至11月針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所轄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業務辦理情形實施評比;督訪評比項目依行政層級及役政業務設定計69項及細目計188項,其中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計41項及細目計113項,鄉(鎮、市、區)公所業務計28項及細目計75項。
經審慎評比結果全國25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績效,均能持續妥適推行各項役政工作,其中前3名依序分別為桃園縣政府、宜蘭縣政府、台北市政府,將於99年兵役節相關活動頒發役政獎章及獎狀公開表揚,內政部並函請相關績優縣市政府對所屬人員從優予以行政獎勵,其執行績效特優項目,如桃園縣政府積極帶領替代役役男對弱勢學童實施課後輔導,主動以簡訊告知役男複檢進度及結果,開辦傷殘軍人陽光學習之旅;宜蘭縣政府定期實施籍在人不在訪查,又訂定完整作業手冊與工作說明書,以利民眾清楚明瞭役政業務相關內容及作業流程;台北市政府設置「台北市役男兵籍調查網上預約系統」,提供創新措施便民服務,且均落實對所屬替代役役男勤務管理工作。
後3名依序分別為金門縣政府、新竹市政府、連江縣政府,其執行尚需落實者,如未積極對所屬鄉(鎮、市、區)公所實施業務輔導及考核,致業務資料整建欠缺完備,且對所屬替代役役男勤務管理尚待加強。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實施役政業務評比三年以來,已獲致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重視役政工作及役男服役權益,98年評比已有22縣(市)政府達到行政獎勵標準,成效良好;內政部將持續建構政府用心、役男放心、家屬安心之業務主軸,使各項役政工作推行更臻完善。
內政部公布98年府役政業務評比 金門、連江成績未臻理想
- 201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