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修正發布農業災害救助自治條例

  • 2017-12-10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農業災害救助自治條例第二條經縣府於7月20日修正發布。連江縣農業災害救助自治條例第二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二條、本自治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本府,受理單位為本府產業發展處。